暫時用房主要包含宿舍、工作用房等,此外施工現場還有比如發電機房、變配電房、廚房操作間、鍋爐房、可燃資料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等用房。
(一)宿舍、工作用房的防火請求
在施工現場生活區通常會建立很多的供人員工作、住宿的暫時用房,平常會有很多的現場工作人員活動及歇息,通常這些暫時用房都不能依照正式的工作樓、宿舍樓等進行防火設計,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帶來隱患。所以,本著既經濟合理,又能保證消防安全基本請求的原則,對暫時建立的宿舍、工作用房提出下列防火請求:
1、修建構件的焚燒功用等級應為A級。當暫時用房是金屬夾芯板房時,其芯材的焚燒功用等級應為A級。資料的焚燒功用要依照現行國家標準《修建資料及成品焚燒功用分級》,由具有相應天資的檢查組織進行檢查,出具合格的檢查陳述。
2、修建層數不該超越3層,每層修建面積不該大于300平方米。
3、修建層數為3層或每層修建面積大于200平方米時,應設置不少于2部分散樓梯,房間分散門至分散樓梯的最大間隔不該大于25m。
4、單面安置用房時,分散走道的凈寬度不該小于1.0 m;雙面安置用房時,分散走道的凈寬度不該小于1.5m。
5、分散樓梯的凈寬度不該小于分散走道的凈寬度。
6、宿舍房間的修建面積不該大于30平方米,其它房間的修建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。
7、房間內任一點至近來分散門的間隔不該大于15m,房門的凈寬度不該小于0.8m,房間修建面積超越50平方米時,房門的凈寬度不該小于1.2m。
8、隔墻應從樓地上底層間隔至頂板底層底面。
(二)特別用房的防火請求
除工作、宿舍用房外,施工現場內比如發電機房、變配電房、廚房操作間、鍋爐房、可燃資料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,是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較大的暫時用房,對于這些用房提出防火請求,有利于火災危險的操控。
1、修建構件的焚燒功用等級應為A級。資料的焚燒功用要依照現行國家標準《修建資料及成品焚燒功用分級》,由具有相應天資的檢查組織進行檢查,出具合格的檢查陳述。
2、修建層數應為1層,修建面積不該大于200平方米;可燃資料、易燃易爆物品寄存倉庫應別離安置在不一樣的暫時用房內,每棟暫時用房的面積均不該超越200平方米。
3、可燃資料倉庫應采用不燃資料將其分隔成若干間倉庫,如施工過程中某種易燃易爆物品需用量大,可別離寄存于多間倉庫內。單個房間的修建面積不該超越30平方米,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單個房間的修建面積不該超越20平方米。
4、房間內任一點至近來分散門的間隔不該大于10m,房門的凈寬度不該小于0.8m。
(三)組合締造功用用房的防火請求
施工現場的暫時用房較多,且其安置受現場條件制約多,不一樣運用功用的暫時用房可按以下規則組合締造。組合締造時,兩種不一樣運用功用的暫時用房之間應采用不燃資料進行防火分隔,其防火請求應以等級請求較高的暫時用房為準。通常應滿意以下請求:
1、宿舍、工作用房不該與廚房操作間、鍋爐房、變配電房等組合締造。
2、現場工作用房、宿舍不宜組合締造。如現場工作用房與宿舍的規劃不大,兩者的修建面積之和不超越300平方米,可組合締造。
3、發電機房、變配電房可組合締造;廚房操作間、鍋爐房可組合締造;餐廳與廚房操作間可組合締造。
4、會議室宜與工作用房可組合締造;文明娛樂室、培訓室與工作用房或宿舍可組合締造;餐廳與工作用房或宿舍可組合締造。
5、施工現場人員較為密布的用房,如會議室、文明娛樂室、培訓室、餐廳等房間應設置在暫時用房的第一層,其分散門應向分散方向敞開。
更多內容:國標安全網 www.razlapente.com